在材料采购过程中,企业要与供应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办理款项的结算,支付采购材料的货款、增值税、运输费、装卸费、保险费等。增值税为价外税,采购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计入材料采购成本,而应计入应交税金账户的进项税额,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。其他各项采购费用归集到所采购的材料上,就构成了材料的采购成本。
采购物流成本计算的基本程序是:
①确定成本计算对象;
②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采购费用;
③计算成本计算对象的采购物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。
一、确定成本计算对象
采购物流成本计算对象一般按照采购的材料物资的品种设置。
二、采购物流成本项目的设置与内容
采购物流成本项目按管理需要,可以分为实际采购成本和采购管理费用两部分。实际采购成本包括以下项目:
1、买价,是指购货发票所注明的货款金额,等于采购单价与采购数量的乘积。买价应根据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;
2、按规定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的各种税金,如从国外进口材料支付的关税和其他税金等。
3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外地运杂费(包括运输费、包装费、装卸费、保险费、仓储费等)。如能够分清采购品种的,应根据实际发生数和有关发票注明的价款计入成本;若同时采购几种材料物资共同耗费的,应采取适当的分配标准,计算出费用分配率,分配计入各该材料物资的成本。
4、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。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。
5、材料入库之前发生的整理挑选费用。
6、增值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交纳增值税。增值税率一般为17%及13%,但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征收增值税,税率一般为4%---6%,不抵扣进项税额。增值税为价外税,采购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计入材料采购成本,而应计入应交税金账户的进项税额,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需要说明的是,商品流通企业采购物流成本只包括买价、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,采购过程中发生运输费、包装费、装卸费、保险费、仓储费等费用,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费用,不包括在采购物流成本。
订货成本包括采购人员差旅费、采购机构的经费、市内运杂费、检验费、入库搬运费等费用。从理论上讲,材料采购上述费用都应计入相应材料的采购成本,但因为数额不大,计入材料成本手续繁琐。为简化核算手续,按照现行制度规定,以上费用可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,应按实际发生数计算,生产企业计入管理费用,流通企业计入营业费用。
三、采购物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计算
采购物流企业完成一定采购业务发生的买价和采购费用,组成了采购总成本。采购总成本除以采购的材料物资数量得出单位成本。其计算公式如下:
材料物资单位成本=材料物资总成本÷材料物资数量